存量大、价值高汽车废塑料回收产业前景可观
发布时间:2023-11-21 14:14:50 点击数:0
存量大、价值高汽车废塑料回收产业前景可观:
9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五大总成”是指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意味着一旦汽车报废,将会有大量废弃塑料产生。显然,如果这些车用废塑料还采用传统的焚烧方式来处理的话,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即便是填埋处理,也因其难以分解的特性而存在环境隐患。车用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势在必行,并且相对于其他旧材料的回收,汽车塑料回收具有存量大、价值高、可再造等优点,是循环经济上游原材料的重要来源之一,抓住这一块资源的利用,不论对企业还是国家来说都具有十分可观的经济价值。
建立完整的汽车塑料回收体系,国家政府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作用不容忽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意识觉醒早,相关的法律制定、回收处理系统的建立都相对完善。美国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鼓励汽车制造商兼营报废汽车的再生利用事业,并大力发展二手部件产业在为汽车检修业服务的同时取得较好效益;欧盟和日本则依法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以充分发挥汽车制造商从设计生产源头上为汽车报废后易拆解回收利用创造条件,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相比之下,我国车用塑料回收利用的进展则是要落后许多,长期以来的忽视使得相关技术存在不小短板,黑市非法回收的情况也依然存在。尽管车用废塑料回收利用态势惨淡,我国依然不断尝试就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文件补充。
2006年,《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发布,“要综合考虑汽车产品的生产、维修、拆解等环节中的材料再利用,鼓励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可再生材料,倡导维修时使用再利用零部件,提高材料的循环利用率,节约资源和有效利用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010年,《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到2009年底,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并在探索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及监管措施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并进一步提出以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体系,规范流通市场,努力做大做强;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加强有效分类和回收管理,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
2015年,《中国制造2025》纲要中提到,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促进再制造产业可持续发展。
2019年,《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的零部件回收利用又提供了指导方案。
可以预见,报废机动车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正日渐成为我国汽车报废后处理产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汽车塑料回收产业在经过多年的建设中也正逐步走入正轨,基于当下庞大的汽车生产量,未来这一产业将具有十分可观的前景。